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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保护昔阳世诺房地产公司违法行为

时间:2013-12-09信息来源:华声晨报 点击:358次 【字体:

中国健康旅游网讯 本报近日接多名群众举报:昔阳县世诺房地产开发的北海圆项目在五证全无的情况下违法销售商品房。对此我们进行了实地了解。北海圆项目位于昔阳县北关小学南侧,现已一期工程3#4#楼已经封顶,1#2#楼封顶在即。当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进入售楼部问及房子销售的情况时,售楼人员介绍说:现在的房子已经大部分销售出去,计划明年年底交房,均价在2688每平米左右。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银行按揭购房,预付房款的40%,剩余的60%通过银行按揭。另外一种方式是分期付款的方式,跟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购房合同,预付房款的50%,拿到钥匙后付款30%,房产证办理完毕后付款20%。售楼员大部分推荐购房者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告诉购房者银行按揭和分期付款对比下来,利息能省几万元。当问及售楼人员款项缴纳后又什么保障,五证是否齐全。售楼人员微笑着回答:五证现在全部没有,在缴纳款项后可能跟我们开发商签订一份合同,另外这是县委书记丁雪钦(音译)掺和开发的,并且给开发商颁发了红头文件,你说有没有保障。

按照售楼人员的话来理解,县委书记开发的房产就可以在什么手续全无的情况下违法建设销售。对于这样的说法本报记者觉得并不可信,但在随后的调查中,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态度让记者感到质疑。

当记者离开售楼部来到国土局了解北海圆项目的用地手续时,主管业务的赵副局长跟记者讲到:北海圆这个项目根本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是县里面的招商引资项目,之前我们也发现他们没有用地手续,我们也给他们下达过停工通知书,做过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让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在没有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按照法律法规是应予拆除,恢复土地原貌。但是这个项目立项的时候是以保障性住房立的项,并且是县里面的重点项目,我们执法的时候遇到了很多阻力,只能做行政处罚,并不能强制执法。

随后本报记者又采访了建设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王局长,在采访中王局长介绍到:北海圆项目立项是以保障性住房立的项,其中一栋楼是保障性住房,其他几栋的性质就不太清楚,因为我是7月份才到建设局。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按照法律法规也必须是在所有用地、规划、开工等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才能建设,但是现在省里面保障性住房任务比较重,只能先建设后补办手续。至于现有的商品房销售情况建设销售肯定是违法的。

据熟知房地产开发的人士介绍:现在作为商品房开发销售取得土地手续等相关手续非常繁琐,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尽快拿到土地,立项时以旅游地产、医疗地产、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等项目立项。然后开发建设,最后变为商品房销售。在这一系列的变更中只要把相关职能部门关系维系好,通过一些手续把相关监管部门责任降到最低,你就可以做商品房销售了。

另据律师介绍:北海圆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已经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存有非法集资之嫌。对违反规划违法建筑的处理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对违法建筑的处理主要有罚款、限期拆除和没收三种方式。

那么昔阳县“北海圆小区”在证件全无的情况下违法建设销售,相关职能部门坐视不理,任其违法建设、销售。究竟是谁默许如此行为,还是真像售楼人员说的那样,是政府领导在干预吗?这样楼盘就这么卖,老百姓合法利益究竟由谁来保证和维护?(华声晨报 记者 张东予)

编辑:龙太子

(作者:张东予 来源:华声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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